法艺花园

2014-3-5 16:35: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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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章伟聪) 赵廷建酒后漫无目的行至上海市一高架道路上匝道桥墩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桥墩伸缩缝内的废旧报纸,引燃缝内橡胶止水带,造成经济损失6000余元。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廷建有期徒刑八个月。
  赵廷建今年42岁,小学文化程度,1989年曾因盗窃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一直在沪打工。今年3月16日晚,赵独自一人从老家返回在沪暂住地,途中遇到熟人一起喝酒聊天,感叹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与相处了三、四年的“老婆”也关系紧张,生活很不如意。
  深夜十点多,漫无目的的赵廷建来到上海市延安高架凯旋路上匝道桥墩下,为了排遣郁闷的心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桥墩伸缩缝内的废旧报纸,报纸引燃伸缩缝内的橡胶止水带,致使现场浓烟滚滚,能见度不到3米,车辆无法通行。警方接正在该处粉刷作业的工人报警后,出动消防车将火扑灭,赵廷建也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高架养护管理部门估算,赵的行为造成凯旋路上匝道物损6000余元。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廷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赵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庭酌情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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