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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假借招聘为名,骗取13名应聘者共计8000余元。近日,赵某等五人均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2月,赵某伙同余某、刘某、苏某、张某等人,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的“假日啤酒屋”内,通过互联网、报刊等途径散布招聘的虚假信息,骗取张某等13名应聘者钱款共计8000余元。后张某发现受骗后报警,同年2月10日,公安机关至“假日啤酒屋”将赵某等五人查获并予以羁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余某、刘某、张某、苏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等五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愿意缴纳罚金,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均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某等五人均未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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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假借招聘为名,骗取13名应聘者共计8000余元。近日,赵某等五人均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2月,赵某伙同余某、刘某、苏某、张某等人,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的“假日啤酒屋”内,通过互联网、报刊等途径散布招聘的虚假信息,骗取张某等13名应聘者钱款共计8000余元。后张某发现受骗后报警,同年2月10日,公安机关至“假日啤酒屋”将赵某等五人查获并予以羁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余某、刘某、张某、苏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等五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愿意缴纳罚金,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均酌予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某等五人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