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0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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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姚岚 高福勇) 因认为侵犯自己名誉权,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2套“钱江都市频道”《新闻007》栏目,于2006年7月24日、25日分别播出了题为《揭开“如烟”戒烟的谎言》的新闻节目。随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广播电台《浙江第一线》栏目,于2006年8月2、3、4、9日分别作出与“钱江都市频道”《新闻007》栏目基本相同的广播报道。
  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电视、广播中做新闻报道时,对“如烟”产品了解甚少,未就产品向本公司做详细调查,也未得到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对该产品明确作出违法的认定,仅凭社会个别人士对产品不准确的观点,就先入为主地在节目中,将“如烟”产品定性为“谎言、有毒、广告违法”。据此认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报道严重失实,对自己名誉带来负面影响,同时直接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现请求判令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立即停止名誉侵害,赔偿1万元经济损失等请求。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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