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1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7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27岁的陕西人杨某,伙同隋某等四人,自称是北京电视购物管理协会,以电视购物者抽中劳力士手表,但需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名骗取74人财物。昨日,杨某等五人因诈骗罪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间,杨某伙同隋某、邓某、梁某(女)及丁某(女),在本市丰台区程庄南里某室,以免费赠送劳力士手表和数码摄像机,但需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名,骗取刘某等74人财物。后经鉴定,杨某等人所赠劳力士手表为价值50元的仿冒品,而数码摄像机则为价值20元的模型。其中,杨某、随某诈骗金额为7万余元,梁某诈骗金额为6万余元,而邓某及丁某诈骗金额为5万余元。此外,2007年3月至11月,杨某还曾以能帮人办理上军校为由诈骗人民币4万元。
  据杨某等人交代,他们买到电视购物客户的名单,打电话过去,自称是北京电视购物管理协会,以对方被抽中成为幸运会员,可以获得价值1万余元的劳力士手表外加赠送数码摄像机,但需先缴纳所得税为由骗钱。2009年3月17日,公安机关接到匿名举报称程庄南里有骗子公司后,将杨某等人抓获。据悉,74名受害者受骗后多数因嫌麻烦没有选择报警。
  开庭审理时,杨某等人表示认罪,只是对诈骗数额的认定有所异议。而梁某、邓某及丁某的辩护人则从三人属于从犯、认罪态度好等方面为他们辩护。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