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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书
2014-3-4 16:30:13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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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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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调解书
×公复调字[ ] 号
申请人: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请求:(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内容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 (审查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的
具体内容)
。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字、捺指印或者盖章) 被申请人:(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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