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3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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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高小岩 侯春梅) 在医院抢救病人,一分一秒都十分宝贵,可偏偏这时候送病人抢救治疗的电梯却出了故障,一家人被困在电梯里足有四十多分钟,患者最终没有被抢救过来。近日,已经去世的患者张某的四个子女和老伴把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其给付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20万元。
  原告五人诉称:死者张某今年77岁,于2006年4月19日晚因头部不适,被120急救车送往被告医院急救,约晚上10点10分到达医院,10点27分做完头部CT。考虑到病人脑出血,值班医生让病人家属将病人送到3楼抢救治疗。
  病人家属和病人随后进入了电梯,谁料电梯刚刚启动便停止运行。电梯内漆黑一片,病人家属大声呼救,却无人理会,电梯内的呼救电话也是无人接听,足足被困了40多分钟,病人及家属均感到呼吸困难。最后家属强行将电梯的横拉杆弄断,电梯才在接近2层的地方被打开。此时病人已经深度昏迷,点滴输液瓶回血已到上面的大瓶并凝固,在2楼病房紧急抢救未果,最终死亡。
  原告一家认为,医院方有义务使院内的各种设备正常运转,以保证及时救治病人,但是被告医院的电梯年久失修,早已超出了使用年限,且没有进行及时维修,导致病人被困电梯。被告医院值班和管理制度缺失,电梯无人管理,值班医生未尽注意义务,导致被困后的40多分钟里,医院无人听到呼救,无人前来援救,使得病人没有能及时脱困,病人也因耽误了抢救时机而导致死亡。为此,张某一家将北京市崇文区第一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约2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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