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4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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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甘怀强 陈韵妃) 8月10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向村民房子下黑手的90后少年刘金(化名)被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9年4月3日20时,刘金窜到港北区港城镇某村,翻墙进入甘某家的卧室,将甘某放在桌子中间抽屉里的人民币1800元盗走。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金在实施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金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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