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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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卫红) 一巴拿马籍货轮靠泊时撞坏了中国码头,又拖欠12名中国船员的工资,相继被推上了被告席。8月9日,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判决巴拿马华通海运公司支付关某等12名船员工资58万余元,同时对该公司所有的“振风8号”轮具有船舶优先权。
  2004年12月28日,巴拿马华通海运公司与安徽安庆轮船公司签订船员劳务合同。安庆轮船公司选派关某等12人到“振风8号”轮工作,约定月工资3700元,期限一年。2005年5月3日,“振风8号”到张家港港口装货时,因电路失灵造成船舶失控,将中交第二航务局正在施工的张家港保税区苏润国际贸易码头撞坏,造成750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中交第二航务局于2005年5月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海事保全申请,该院依法将“振风8号”轮扣押,关某等12名船员从此失去了工作。此时,华通海运公司尚欠12名船员工资58万余元,遂将华通海运公司告上法庭。
  “振风8号”轮被扣押后,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供担保,又不自觉履行义务,该院于2006年8月裁定变卖所扣货轮,共得变卖款282万元,同时判决12名船员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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