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7: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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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傅晓晖) 江西省抚州市的文昌桥建于宋代,具有800余年历史,是抚州出城要道。这座历史悠久、饱经风霜的古桥因年久失修,桥面出现大坑,将骑摩托车路过此地的胥某绊倒,致其死亡。死者家属将市政公司告上法院。7月14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市政公司赔偿死者亲属共计4.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36岁的胥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文昌桥回家,因天气下雨,会车时,胥某连人带车被文昌桥上一处约1米长、0.6米宽并有钢筋裸露的大坑绊倒,当即鼻子流血,昏迷不醒,被路过群众拨打“120”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严重,胥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证实胥某因中枢功能衰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市政公司疏于对文昌桥的维修、管理,对胥某被桥面坑洼处绊倒摔伤致死负有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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