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7:3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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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洪 谷宣 明富) 湖北省谷城县某小学10岁的学生李方放学后与同学嬉闹玩耍,因为书包被两名同学王平、陈刚藏起,便生气回家,晚饭后服毒身亡。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学校补偿李家经济损失6000元,王平、陈刚各补偿给李家经济损失4000元。
  2005年10月9日下午5时,谷城县某小学放学时,该校学生李方和同学王平、陈刚在教室玩耍,王平和陈刚将李方的书包藏到该校学前班教室的窗台上,李方知道书包被二人藏起来了,但在教室内四处找不到,就生气地离开学校回家。二人见状后立即拿着李方的书包在后面追赶,当李方行至街边一商店时,王平和陈刚追赶上李方并把书包交给李方,李方不接,二人便把书包放在商店门前,然后都离开商店各自回家。
  李方回家后见爷爷晚饭还未做好,又出去玩耍。晚上7点左右,李方回到家中一言不发,直接盛了一碗饭,吃了几口就放下碗,随后一声不响地走到卧室。过了一会,李方出来了,边上楼梯边对爷爷说:“爷爷,我明天不想读书了,你们再也看不见我了”。爷爷忙问:“为啥事?”李方说:“我已喝药了”。爷爷立刻起身上楼,这时李方已经倒下了。李方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5年10月14日死亡。医院诊断李方在家中所喝的是剧毒农药。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王平、陈刚及李方三人均系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放学期间,王平和陈刚将李方的书包隐藏是未成年人好动玩耍的特征表现,这个行为不致于造成李方喝药身亡的后果,但却是李方死亡的一个诱因。根据公平原则,王平和陈刚应对李方的家人给予适当的补偿。由于王平和李刚均属于未成年人,因此由二人的法定监护人负担补偿义务。李方所在的小学对该校学生疏于管理,对王平和陈刚在校内隐藏李方的书包未及时发现和阻止,对此也应给李方家人一定的补偿。李方的父母是李方的法定监护人,由于他们对剧毒药品管理不善,导致李方服毒自杀,对此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文中涉案人员及学校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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