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8:3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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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赵志雪) 李先生在位于广顺南大街嘉润花园办公,为了方便他在写字楼的地下二层租了一个停车位,但是李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奔驰车安安稳稳的放在停车位却祸从天降,被掉下来的天花板砸坏。为讨损失,李先生将北京盛昌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2006年2月21日,李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自己的奔驰车停放在从物业公司租赁来的停车位上,然而停车位上方的天花板却突然掉落,砸在了他的爱车上,致使车的上端以及一部分玻璃遭到破损。
  事后,李先生认为这起事件完全是由建筑物和停车位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此次事件的责任并给与相应的补偿。虽然物业方面曾承认了李先生的损失,但是时至今日物业不仅没给李先生相应的补偿,而且还有意回避李先生。无奈,李先生一纸诉状递交至朝阳法院,将北京盛昌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汽车修理费190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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