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8: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89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李 佳) 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已是一个十三岁孩子父母的两口子,因为双方之间感情破裂,俩人在男方所写的“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双方本应是“好合好散”,可俩人却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引发了矛盾。男方在一怒之下将女方勒死并将其残忍肢解,后将尸块砌在自家的阳台里。
  7月16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恶性杀人分尸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任文利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六十九万余元。另一名被告人焦万华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任文利今年41岁,初中文化,案发前曾经在北京北邮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站物业分公司工作。焦万华今年42岁,初中文化,案发前他曾和任文利在同一家单位工作。
  经法院审理查明,任文利与前妻刘某因离婚后分割财产等问题产生矛盾。2008年3月5日7时许,任文利在石景山区杨庄北区其房屋内,采取扼、勒刘某颈部等手段将刘某杀死并分尸,后任文利将上述按照离婚协议应归属刘某所有的房屋变卖,用卖房款以焦万华的名义购买了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一处房屋,并将尸块砌埋于该房屋阳台水泥台下。焦万华在明知任文利犯罪的情况下,仍积极帮助其购买水泥、沙石砌埋尸块,并将带有血迹的被罩抛弃。
  据任文利的供述证明,2008年3月5日早晨7点多钟,孩子上学走了之后,他就想今天绝对不能让刘某出了这个门,必须把她弄死,当时刘某在床上躺着,于是他开始用枕巾勒刘某的脖子,就这样把刘某勒死了。然后他就把刘某的尸体肢解了。后来搬家的时候,他把尸块搬到门头沟区的房子后他把装着尸块的塑料袋筑在阳台的水泥台里。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任文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碎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焦万华明知任文利犯罪,仍帮助任文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应依法惩处。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被法院判处死刑的任文利。他对记者说,他们协议离婚后,他本已答应将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自己“净身”出门,但他后来又反悔了。事发后,他将房子以63万元的价格卖了,后来又以焦万华的名义买了门头沟的房子。他和焦万华是男女朋友关系。在记者问他想不想见孩子时,他说“我不想见了,我也没脸见了”。最后,任文利表示不会上诉。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