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上海步升与百度因Mp3下载引发的搜索引擎侵权案一审宣判后,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在今天的法庭上,虽然百度、步升仍然各执一词,但均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005年9月,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录音制作者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步升享有胡彦斌、许巍、花儿乐队等演唱者演唱的《红颜》、《黑雨》等34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百度已超出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直接利用Mp3文件营利,确实侵犯了上海步升的录音制作者权,故判令百度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上述34手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赔偿上海步升经济损失6.8万元及诉讼支出4095元。一审宣判后,百度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今天的法庭上,百度认为,双方诉争的34首侵权歌曲并不来源于百度,通过鼠标右键点击文字链接下载文件及下载过程中弹出的下载框均是ie浏览器自带的功能,与百度无关;百度MP3搜索是百度搜索引擎提供的一项正常服务,其行为既不违法也没有任何主观过错。 百度表示,其一贯重视对权利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对盗版音乐网站的打击。百度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具有详细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的“权利声明”,为权利人维护权利提供了顺畅、有效和方便的途径。根据该“权利声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向百度发送“权利通知”的方式,在向百度公司提交身份证明、权利证明和侵权证明后,立即获得权利保护和救济,并与百度公司一起打击非法网站。另外,百度公司还在MP3搜索结果网页面提示用户必须在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后才能使用MP3搜索结果列表中的文件,为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尽到了必要的提示义务。 百度代理人当庭表示,本案审理结果关系重大,如果上海步升提出的诉讼主张成立,将导致整个搜索引擎行业所有搜索服务都被迫停止服务的毁灭性后果,并将极大地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 对于一审法院判赔6.8万元的赔偿额度,百度代理人表示,此赔偿额度对于目前国内一张正版CD的平均售价14元而言,赔偿额度明显过高。因此,恳请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客观现状、法律事实和社会效果后作出公正的裁决。 上海步升则表示,百度实施的免费MP3搜索行为符合网络传播侵权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的所有判决内容,以维护上海步升的合法权益。 上海步升的代理人表示,百度未经步升许可的所谓免费MP3搜索行为,是以搜索引擎作为实用工具,以链接作为主要传播方式,以非法传播他人音乐作品谋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严重影响了上海步升的正版音乐产品的发行,给步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百度应该知道其搜索链接的MP3歌曲绝大多数是非法音乐文件,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对其提供的音乐文件进行控制,却任由搜索引擎自动的搜集,不履行基本的审查义务,放任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存在侵权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在客观上,百度通过对搜索的内容进行编辑、整理、修改、选择、推荐等的行为,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网络用户提供音乐作品的下载及在线播放服务,符合著作权法中有关网络传播权侵权的规定,是十分明显的侵权行为。 在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上海步升的代理人提出,在一审期间他们曾提出过愿意与百度和解,但被百度拒绝了,虽然如此,他们仍然希望能够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百度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就调解一事进行了协商,但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仍是一个未知数。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上海步升与百度因Mp3下载引发的搜索引擎侵权案一审宣判后,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在今天的法庭上,虽然百度、步升仍然各执一词,但均同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005年9月,海淀区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录音制作者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步升享有胡彦斌、许巍、花儿乐队等演唱者演唱的《红颜》、《黑雨》等34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百度已超出搜索引擎的服务范围,直接利用Mp3文件营利,确实侵犯了上海步升的录音制作者权,故判令百度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上述34手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赔偿上海步升经济损失6.8万元及诉讼支出4095元。一审宣判后,百度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今天的法庭上,百度认为,双方诉争的34首侵权歌曲并不来源于百度,通过鼠标右键点击文字链接下载文件及下载过程中弹出的下载框均是ie浏览器自带的功能,与百度无关;百度MP3搜索是百度搜索引擎提供的一项正常服务,其行为既不违法也没有任何主观过错。
百度表示,其一贯重视对权利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对盗版音乐网站的打击。百度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具有详细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的“权利声明”,为权利人维护权利提供了顺畅、有效和方便的途径。根据该“权利声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向百度发送“权利通知”的方式,在向百度公司提交身份证明、权利证明和侵权证明后,立即获得权利保护和救济,并与百度公司一起打击非法网站。另外,百度公司还在MP3搜索结果网页面提示用户必须在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后才能使用MP3搜索结果列表中的文件,为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尽到了必要的提示义务。
百度代理人当庭表示,本案审理结果关系重大,如果上海步升提出的诉讼主张成立,将导致整个搜索引擎行业所有搜索服务都被迫停止服务的毁灭性后果,并将极大地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
对于一审法院判赔6.8万元的赔偿额度,百度代理人表示,此赔偿额度对于目前国内一张正版CD的平均售价14元而言,赔偿额度明显过高。因此,恳请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客观现状、法律事实和社会效果后作出公正的裁决。
上海步升则表示,百度实施的免费MP3搜索行为符合网络传播侵权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的所有判决内容,以维护上海步升的合法权益。
上海步升的代理人表示,百度未经步升许可的所谓免费MP3搜索行为,是以搜索引擎作为实用工具,以链接作为主要传播方式,以非法传播他人音乐作品谋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严重影响了上海步升的正版音乐产品的发行,给步升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百度应该知道其搜索链接的MP3歌曲绝大多数是非法音乐文件,在技术上完全有能力对其提供的音乐文件进行控制,却任由搜索引擎自动的搜集,不履行基本的审查义务,放任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存在侵权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在客观上,百度通过对搜索的内容进行编辑、整理、修改、选择、推荐等的行为,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网络用户提供音乐作品的下载及在线播放服务,符合著作权法中有关网络传播权侵权的规定,是十分明显的侵权行为。
在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上海步升的代理人提出,在一审期间他们曾提出过愿意与百度和解,但被百度拒绝了,虽然如此,他们仍然希望能够在法院的主持下与百度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就调解一事进行了协商,但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仍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