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1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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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伟良) 为了讨要几千元煤款,两男子竟然拘禁欠款人达两天之久。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赵石恩、邱亮华管制二年。
  2009年4月1日下午4时左右,被告人赵石恩在街头碰到受害人陈某,遂要求陈某偿还2008年所欠的4050元煤款。陈某说没有钱,被告人赵石恩当即喊来被告人邱亮华和“胖子”(身份不明)将陈某带到某宾馆的一客房内,要求陈某尽快想办法还钱,不然就不准陈某出去。随后被告人赵石恩等人在该房内轮流看守陈某,限制陈某的人身自由达48小时之久。直至4月3日下午5时,陈某借上厕所之机,从厕所窗户爬出逃离,并随即报案。被告人赵石恩得知后,便告知被告人邱亮华,两被告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交代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石恩、邱亮华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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