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2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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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29岁的北京人张某,因将自家存单里的钱花完,又不想被父母发现,找人伪造了一张存单。当父亲让其拿存单取钱时,骗过父母的他试图用假存单骗过银行取款,被银行工作人员当场识破。近日,张某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2008年6月6日,因家里急需用钱,父亲让张某拿着家里的存单到银行取钱。但张父并不知道,张某早就将存单里的钱花了,为了不让父母发现,他还拿着原存单的相关资料找人伪造了一张金额为美元1876.34元的存单。为了继续圆谎,同时也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当日10点多,张某带着父亲来到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工商银行支行,拿伪造的存单冒充真实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取款。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当场就发现存单有问题,请示领导后报警处理。柜台前的张某久等工作人员不来,察觉不对劲,便谎称上厕所逃离现场,而不知底细的张父则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过一番思考挣扎后,当日下午,张某来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为父亲洗脱嫌疑。
  开庭审理时,张某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金融票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后,张某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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