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2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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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匡凌) 患者在手术过程中死亡,其家属将医院告到法院,要求医院一次性支付生活困难补助金5.5万,并退还住院时所交押金4600元。5月15日,在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死者家属获得了5.5万元的补助金。
  王某因患病到某医院做手术,但因失血过多出现失血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弱,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家属非常激动,认为王某的死亡是医院造成的,做出了很多过激的行为,对医院声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后王某的家属诉至石首法院,要求医院一次性支付生活困难补助金5.5万,并退还住院时所交押金4600元。
  此案中,王某家属与某医院之间的对抗情绪大,石首法院的主审法官考虑到此案中原、被告双方存在矛盾激化的具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阐明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使双方逐渐消除分歧,医院同意给予王某家属一定的生活补助金;王某家属主动放弃对该死亡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并表示不再以任何方式侵害医院的名誉。
  5月15日,在石首市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王某家属与某医院达成协议:某医院愿意一次性支付王某家属生活困难补助金5.5万元,并退还住院时所交押金4600元。至此,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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