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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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孟珂  赵华忠)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有对夫妻为了挣钱,竟搭档做起了毒品生意。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贩卖毒品案,分别判处夫妻二人拘役4个月和管制10个月,并各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
  2008年12月29日下午,杨某与其妻子徐某二人携带毒品,预谋来到漯河市一都市村进行毒品交易。随后在约定地点的一公厕内,杨某将随身携带的一包毒品,以200元的价格卖给白某(重0.3318克)。此时,妻子徐某携带一包毒品在附近等待。正当他们交易完毕欲离开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当即从他们身上查获毒品三包,分别重0.3041克、0.3143克、0.2010克,经鉴定,上述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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