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9:4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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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简建伟) 为谋取钱财,竟在饭后将口腔刺破,以此要挟饭店老板进行敲诈,并且屡屡得手。7月4日,田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4840元。
  今年29岁的田某已经是“几进宫”的人了,曾因犯盗窃罪、流氓罪于1994年被劳动教养二年(所外执行),再盗窃于1997年被劳动教养2年,又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可是他仍不思悔改,游手好闲的田某总想找个“捷径”发财。
  今年2月17日晚,田某与一个外号叫“雨宝”的同伙到株洲杉木塘的步步高食堂吃饭,两人酒足饭饱后,“哎哟”忽然“雨宝”大叫一声,“老板你快来,你这是什么饭菜,怎么有铁丝呀,把我口腔都刺破了!”饭店老板一看,果然“雨宝”的口腔出血了,二人显得非常“生气”,“你这饭菜肯定不合格,我要到卫生局去举报你,看你以后怎么开饭店”。一时搞不清状况的饭店老板,为了息事宁人,答应赔偿田某二人现金300元,并免除了饭菜钱。拿到钱后,田某二人相视而笑,掏出那根自带的铁丝说“这个苦肉计演的值”。事后田某分得60元赃款,“雨宝”分得240元赃款。
  首战“告捷”后,二人就自带铁丝到各个饭店吃饭,吃完之后就用铁丝将自己的口腔刺破,然后借机敲诈饭店老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伙人就敲诈了9家饭店,共计敲诈他人钱财人民币3460元,拒付饭店餐饮费1380元。其中,田某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940元。
  为了发财,竟然用自残来敲诈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田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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