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40: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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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芳 陈远林 崔兆伟) 将装有骨灰的骨灰盒盗走,并在墓地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向死者将人索要现金。日前,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骨灰盒进行敲诈勒索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肖某系湖北省天门市多祥镇晓越村村民,2009年1月31日晚,肖某将本村村民杨某某祖母的骨灰盒盗走,并在墓地留下了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向杨家索要现金5000元。次日,杨家发现骨灰盒被盗后即与被告人肖某联系,肖某在电话里进行敲诈。杨家无奈,被迫将现金1800元汇到被告人肖某指定的账户上。2009年2月6日至12日间,被告人肖某故伎重演,先后又将六户村民家属的骨灰盒盗窃,以同样的方法欲敲诈现金22000元的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盗窃他人亲属骨灰盒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肖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强行索取他人现金22000元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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