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东民) 为了一场书画艺术大赛,中国书法家研究会与投资方打起了连环官司。年初,中国书法家研究会将投资方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点石公司返还其收取的参赛人员报名费11万余元。近日,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又将中国书法家研究会推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投资款10.1万元。 原告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2004年1月10日,我方与被告中国书法家研究会签订《关于举办活动合作协议》,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严格按协议约定履行了30万元的投资义务。其中,被告在没有取得中宣部合法批复的情况下,却通过伪造大展赛组委会公章、伪造崇文公安局《刻制印章通知书》、办理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的内部批文、请评委卖字画等手段,以骗取原告“中国文联管理费”、“李培隽劳务费”、“评委费”、“刘炳森字画费”和个人借款等共计10.1万元投资款,(2005)二中民终字13913号民事判决书对此已有相关认定。实际上,大赛至今未办,被告分文未付,而是中饱私囊,严重违反了协议中专款专用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同时,被告为侵吞原告的投资款,通过撬原告提供给组委会使用的保险柜的手段,盗用原告的公章伪造了一纸“关于若有违约资源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放弃回收全部投资及享受利润分配权利”的《承诺书》,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鉴于被告的上述违约违法事实,现依法要求被告返还10.1万元的投资款。 目前,两起纠纷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东民) 为了一场书画艺术大赛,中国书法家研究会与投资方打起了连环官司。年初,中国书法家研究会将投资方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点石公司返还其收取的参赛人员报名费11万余元。近日,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又将中国书法家研究会推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投资款10.1万元。
原告北京点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2004年1月10日,我方与被告中国书法家研究会签订《关于举办活动合作协议》,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严格按协议约定履行了30万元的投资义务。其中,被告在没有取得中宣部合法批复的情况下,却通过伪造大展赛组委会公章、伪造崇文公安局《刻制印章通知书》、办理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的内部批文、请评委卖字画等手段,以骗取原告“中国文联管理费”、“李培隽劳务费”、“评委费”、“刘炳森字画费”和个人借款等共计10.1万元投资款,(2005)二中民终字13913号民事判决书对此已有相关认定。实际上,大赛至今未办,被告分文未付,而是中饱私囊,严重违反了协议中专款专用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同时,被告为侵吞原告的投资款,通过撬原告提供给组委会使用的保险柜的手段,盗用原告的公章伪造了一纸“关于若有违约资源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放弃回收全部投资及享受利润分配权利”的《承诺书》,并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鉴于被告的上述违约违法事实,现依法要求被告返还10.1万元的投资款。
目前,两起纠纷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