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与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因拍摄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的重点剧目《草原之子》所引发的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片的出资方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未能足额支付投资款,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泛达集团要求内蒙电影厂给付《草原之子》的剧本、场记单及316盘完成片(素材带)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03年4月6日,泛达集团、内蒙电影厂就拍摄二十集电视剧《草原之子》事宜签订《联合摄制合同》,该剧于2003年3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复作为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的重点剧目。双方约定,泛达集团全额投资400万元作为电视剧的全部费用,由内蒙电影厂负责拍摄、制作该电视剧,按时、按质完成电视剧剧本的创作、拍摄、制作等工作,拍摄后将全部素材、完成片交送泛达集团;泛达集团独家取得电视剧及全部素材的全部版权、发行权并有权监督电视剧的拍摄制作过程、款项支出、艺术质量等。 2003年5月13日,内蒙电影厂收到泛达集团的投资款5万元。5月23日,内蒙电影厂设立电视剧摄制组。8月1日,摄制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开机拍摄电视剧《草原之子》。2004年1月12日电视剧的前期拍摄工作结束。在电视剧酝酿、筹备和拍摄阶段,泛达集团向摄制组支付了部分投资款。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投资款数额、电视剧剧本完成及给付、拍摄延期等问题发生争议。泛达集团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蒙电影厂严重违约:泛达集团将资金在内蒙古拍摄现场直接交给摄制组后多次向内蒙电影厂索要付款的支出凭证,但内蒙电影厂均未给付;电视剧拍摄过程中,内蒙电影厂从未告知拍摄进度、完成情况,泛达集团连每集的样片都未见到。泛达集团表示,按照合同约定,电视剧拍摄阶段结束时的费用应为325万元,现其已投资347余万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内蒙电影厂签订的《联合摄制合同》;判令内蒙电影厂给付《草原之子》的剧本、场记单及316盘完成片(素材带)并支付违约金。 一中院终审认为,泛达集团除部分投资款外,其余款项均直接向摄制组拨付,内蒙电影厂并不了解投资款拨付的具体情况,故内蒙电影厂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投资款支出凭证和发票。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泛达集团的投资款应在拍摄结束时足额支付,而泛达集团未按约支付全部投资款,故内蒙电影厂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电视剧全部素材及完成片。 据此,一中院认为,内蒙电影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情况。故作出驳回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要求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与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因拍摄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的重点剧目《草原之子》所引发的联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片的出资方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未能足额支付投资款,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泛达集团要求内蒙电影厂给付《草原之子》的剧本、场记单及316盘完成片(素材带)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03年4月6日,泛达集团、内蒙电影厂就拍摄二十集电视剧《草原之子》事宜签订《联合摄制合同》,该剧于2003年3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批复作为自治区“五个一工程”的重点剧目。双方约定,泛达集团全额投资400万元作为电视剧的全部费用,由内蒙电影厂负责拍摄、制作该电视剧,按时、按质完成电视剧剧本的创作、拍摄、制作等工作,拍摄后将全部素材、完成片交送泛达集团;泛达集团独家取得电视剧及全部素材的全部版权、发行权并有权监督电视剧的拍摄制作过程、款项支出、艺术质量等。
2003年5月13日,内蒙电影厂收到泛达集团的投资款5万元。5月23日,内蒙电影厂设立电视剧摄制组。8月1日,摄制组在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开机拍摄电视剧《草原之子》。2004年1月12日电视剧的前期拍摄工作结束。在电视剧酝酿、筹备和拍摄阶段,泛达集团向摄制组支付了部分投资款。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投资款数额、电视剧剧本完成及给付、拍摄延期等问题发生争议。泛达集团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蒙电影厂严重违约:泛达集团将资金在内蒙古拍摄现场直接交给摄制组后多次向内蒙电影厂索要付款的支出凭证,但内蒙电影厂均未给付;电视剧拍摄过程中,内蒙电影厂从未告知拍摄进度、完成情况,泛达集团连每集的样片都未见到。泛达集团表示,按照合同约定,电视剧拍摄阶段结束时的费用应为325万元,现其已投资347余万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内蒙电影厂签订的《联合摄制合同》;判令内蒙电影厂给付《草原之子》的剧本、场记单及316盘完成片(素材带)并支付违约金。
一中院终审认为,泛达集团除部分投资款外,其余款项均直接向摄制组拨付,内蒙电影厂并不了解投资款拨付的具体情况,故内蒙电影厂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投资款支出凭证和发票。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泛达集团的投资款应在拍摄结束时足额支付,而泛达集团未按约支付全部投资款,故内蒙电影厂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电视剧全部素材及完成片。
据此,一中院认为,内蒙电影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情况。故作出驳回北京泛达科工贸集团要求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