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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陈倩 刘勇) 因要挟个体商户并强索“保护费”七十四万余元,被告人李彦启被检察院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彦启等五人在朝阳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展区,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对从事展具租赁的个体商户周女士、王先生等人强行索要“保护费”共计人民币七十四万一千三百七十八元。后被告人被抓获归案,赃款已全部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李彦启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挟他人并强索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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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陈倩 刘勇) 因要挟个体商户并强索“保护费”七十四万余元,被告人李彦启被检察院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彦启等五人在朝阳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展区,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对从事展具租赁的个体商户周女士、王先生等人强行索要“保护费”共计人民币七十四万一千三百七十八元。后被告人被抓获归案,赃款已全部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李彦启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挟他人并强索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