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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8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某犯强奸罪(未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聂某,男,61岁(48年出生),重庆籍,靠收购废品维生,一直单身,两年前租住在漳州市某村被害人家的租房。 2008年10-11月间,聂某对房东80多岁的母亲产生了邪念,企图对其实施强奸。之后聂某趁夜深人静之机,两次窜入老妇的房间,使用暴力试图强奸老人,后因被害人呼叫而未能得逞。过后,老太曾向其儿子诉说被邻居某妇女拿东西顶下身,很疼。但其儿子一时认为母亲年纪大人,而且眼睛几乎看不清外界,可能在说胡话,当时也没有太在意。 2009年2月11日凌晨5点钟,聂某再次窜入被害人的房间,又对老太准备再实施强奸时,因被害人大声喊叫,老太的儿子随即冲进房间,见聂某裸着下身,老太的被子被掀开,裤子被扒掉,这才明白了原先老太所诉说的事,原来家中招进了一条“狼”。见事情败露,聂某赶紧跪地求饶,连连道歉。而老太的儿子愤然向警方报了案,聂某当即被赶到的公安民警带走,2009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3月14日被逮捕,2009年5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现羁押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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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8日,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聂某犯强奸罪(未遂),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聂某,男,61岁(48年出生),重庆籍,靠收购废品维生,一直单身,两年前租住在漳州市某村被害人家的租房。
2008年10-11月间,聂某对房东80多岁的母亲产生了邪念,企图对其实施强奸。之后聂某趁夜深人静之机,两次窜入老妇的房间,使用暴力试图强奸老人,后因被害人呼叫而未能得逞。过后,老太曾向其儿子诉说被邻居某妇女拿东西顶下身,很疼。但其儿子一时认为母亲年纪大人,而且眼睛几乎看不清外界,可能在说胡话,当时也没有太在意。
2009年2月11日凌晨5点钟,聂某再次窜入被害人的房间,又对老太准备再实施强奸时,因被害人大声喊叫,老太的儿子随即冲进房间,见聂某裸着下身,老太的被子被掀开,裤子被扒掉,这才明白了原先老太所诉说的事,原来家中招进了一条“狼”。见事情败露,聂某赶紧跪地求饶,连连道歉。而老太的儿子愤然向警方报了案,聂某当即被赶到的公安民警带走,2009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3月14日被逮捕,2009年5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现羁押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