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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甄红) 44岁怀孕的满女士因出现不适症状到中医门诊就诊,却被坐堂大夫诊断为更年期反应,开出培补心肾的中药。后满女士剖腹产下一子。产下二胎的满女士为讨损失将门诊部门的上级单位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2月10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原告满女士和被告之间不存在医疗关系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原告满女士起诉称,2004年3月,原告身体出现心慌、劳累、头晕、浮肿、闭经等症状。8月至9月底,原告到北京鹤年堂药店牛街中医门诊就诊。该门诊部的中医认为这些症状属于更年期反应,开出宜用培补心肾的中药。原告服药后,没有疗效。11月1日,原告到广安门中医院就诊,确诊是怀孕。11月4日,原告剖腹产下一子。因为是第二胎,原告至今无法为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意外出生,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严重的心理压力,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合计32568.5元,并赔礼道歉和承担诉讼费。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称,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患者一方因发生医疗损害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的,以其就诊的医疗机构为被告。”满女士就诊于与公司相互独立的中医门诊部,该门诊部有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女士应该起诉中医门诊部。 宣武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满女士与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医门诊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以该门诊部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现满女士要求其上级单位予以赔偿,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医疗关系,满女士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满女士的律师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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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甄红) 44岁怀孕的满女士因出现不适症状到中医门诊就诊,却被坐堂大夫诊断为更年期反应,开出培补心肾的中药。后满女士剖腹产下一子。产下二胎的满女士为讨损失将门诊部门的上级单位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2月10日上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原告满女士和被告之间不存在医疗关系为由,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原告满女士起诉称,2004年3月,原告身体出现心慌、劳累、头晕、浮肿、闭经等症状。8月至9月底,原告到北京鹤年堂药店牛街中医门诊就诊。该门诊部的中医认为这些症状属于更年期反应,开出宜用培补心肾的中药。原告服药后,没有疗效。11月1日,原告到广安门中医院就诊,确诊是怀孕。11月4日,原告剖腹产下一子。因为是第二胎,原告至今无法为孩子上户口。孩子的意外出生,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严重的心理压力,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合计32568.5元,并赔礼道歉和承担诉讼费。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称,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患者一方因发生医疗损害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的,以其就诊的医疗机构为被告。”满女士就诊于与公司相互独立的中医门诊部,该门诊部有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女士应该起诉中医门诊部。
宣武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满女士与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医门诊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以该门诊部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现满女士要求其上级单位予以赔偿,因双方之间不存在医疗关系,满女士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满女士的律师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