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4-7 20:52: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607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语学习网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法条释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是对企业的某些所得,或者某些特殊类型企业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