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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蓝剑 治甫) 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替他人监护孩子未尽职责,导致孩子掉进粪坑溺死,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文某赔偿原告马某、郑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计31853.75元。 宜宾县柏溪镇某村村民马某、郑某与文某两家关系相处密切,马某与文某之夫系堂兄弟。2005年4月28日9时许,文某回家路过马某、郑某的家门口时,见马、郑一岁半的小女儿小岚正在家门前玩耍,便相互打招呼。小岚要跟着文某一起,文某就将小岚带回自己家中。回到家后,文某拿了水给小岚喝,并安排小岚看电视,然后就到厨房洗碗。几分钟后,小岚不见了。此时,郑某因要给小岚喂牛奶,也来到文某家。两人马上到处寻找小岚,但都未找到。十多分钟后,文某的邻居在自己家的粪坑里找到小岚。文某立即将小岚抱到宜宾县人民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双方经村民调解赔偿无果。原告马某、郑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文某赔偿损失7.8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原告是年仅一岁半之女小岚的法定监护人。被告文某将小岚带回自己家中照顾的行为,在法律事实上形成监护义务的转移。在此期间,被告文某对小岚负有监护义务。因被告疏忽大意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小岚掉进粪坑溺死,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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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蓝剑 治甫) 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替他人监护孩子未尽职责,导致孩子掉进粪坑溺死,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文某赔偿原告马某、郑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计31853.75元。
宜宾县柏溪镇某村村民马某、郑某与文某两家关系相处密切,马某与文某之夫系堂兄弟。2005年4月28日9时许,文某回家路过马某、郑某的家门口时,见马、郑一岁半的小女儿小岚正在家门前玩耍,便相互打招呼。小岚要跟着文某一起,文某就将小岚带回自己家中。回到家后,文某拿了水给小岚喝,并安排小岚看电视,然后就到厨房洗碗。几分钟后,小岚不见了。此时,郑某因要给小岚喂牛奶,也来到文某家。两人马上到处寻找小岚,但都未找到。十多分钟后,文某的邻居在自己家的粪坑里找到小岚。文某立即将小岚抱到宜宾县人民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双方经村民调解赔偿无果。原告马某、郑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文某赔偿损失7.8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原告是年仅一岁半之女小岚的法定监护人。被告文某将小岚带回自己家中照顾的行为,在法律事实上形成监护义务的转移。在此期间,被告文某对小岚负有监护义务。因被告疏忽大意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小岚掉进粪坑溺死,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