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2:4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姚岚) 42岁的周斌和26岁的刘若熙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杀人煮尸后盗窃他人财物,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此起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案。
  检察机关指控,周斌、刘若熙于2008年6月11日14时许,在其暂住地内因琐事与张某(女,殁年24岁)发生争执,遂用菜刀等工具将张杀死并将尸体肢解、蒸煮,后二被告人将张某尸骨弃至北京市丰台区某粮库东侧等地,并先后盗取张的工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7.8万余元及手机等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斌、刘若熙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杀人后又盗窃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