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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审批表
2014-3-4 16:47:38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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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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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未成年人 □残疾人 □老年人(60岁以上)
□农民 □农民工 □少数民族 □军人军属
□一般贫困者 □外国籍人或无国籍人
□其他(注明)
□当事人直接申请
□转交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其他来源(注明)
□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险待遇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工伤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婚姻家庭(不含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其他(注明)
□诉讼(□一审 □二审 □审判监督程序)
□仲裁 □调解
□行政处理 □行政复议 □国家赔偿
□死刑复核
□申诉
□执行
注:1.审查意见由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的工作人员出具。
2.审批意见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有权签署意见的人员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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