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3:3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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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四川来京农民张述明冒充焦点访谈的记者,以帮别人曝光为名,收受所谓的新闻费三万余元,今天上午,被告人张述明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8年5月初,家住云南的何某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北京的陌生男子电话,对方在电话里称自己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记者,从何某的老乡那里听说了他的事情,非常同情自己儿子的遭遇,想对他儿子受伤一事进行全程报道,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原来何某的儿子在云南老家上学时,被别的同学用手指戳伤了眼睛,事后何某多次找到学校,要求校方处理此事,而双方一直协商未果,何某准备到法院起诉学校。
  接到这个电话后,何某非常高兴,表示自己一定配合。过了几天,那个男子又给他打来电话,称自己已经和领导报题了,领导同意进行报道,但是何某需要支付五千元的出差费。何某丝毫没有怀疑,按照该男子提供的账户将钱汇去。
   过了三天,何某又接到了那名男子的电话,那个男子告诉何某,自己来到了云南,希望尽快见面。根据双方约好的时间和地点,何某见到了那个所谓的焦点访谈记者。该男子称自己姓张。为了保险起见,何某要求看这个男子的证件。而该男子告诉他自己坐火车时,行李箱里的证件、衣物、现金都被偷了。
  何某顿时产生了怀疑。这时,这名男子要求带他去他儿子出事的学校。在学校里,该男子很细致地采访了校长,并进行了多次录像。看到这名男子的专业动作,何某便相信了对方。
  在此后的采访期间,该男子多次以提供食宿、补偿丢失行李费用为由,向何某索要约1万元。过了几个月,该男子称自己可以在北京同仁医院找到最好的医生为何某的儿子治病,将何某和他的儿子带到北京。
  何某刚到北京,就接到一个好消息,该男子告诉他,涉及他儿子的那期节目可以提前播出了,满心欢喜的何某又给了该男子一万元。然而事后的发展并没有像该男子说的那样,何某一直没有在焦点访谈栏目中看到所谓的新闻。那男子以奥运会等各种理由推脱,并且仍然找各种借口向何某要钱。
  何某和儿子在北京一直待到了七月中旬,这时何某感觉事情不对,怀疑自己上当了。于是向警方报警。后该男子被抓获。
  根据该男子交待,他叫张述明,三十一岁,是四川来京农民。他是在和何某的老乡聊天时听说何某的事情的,他当时觉得自己发财的机会到了,于是以给何某找律师为名,要来了何某的联系方式。在这起案件中,张述明一共从何某那里骗走了三万六千余元人民币。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述明辩称自己从来没有冒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自己只是为帮助解决何某之子在学校受伤之事拿了3000元从北京到昆明的路费、700元的服装费、1000元车费及9000元律师费,而且9000元律师费已经给了律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述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述明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张述明关于自己从来没有冒充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诈骗的辩解,与本案全部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矛盾,被告人张述明又提供不了新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辩解,故该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述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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