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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富心振) 年近7旬的单身老太,以谈朋友、欲购买黄金饰品等为名,骗得4个男性老人钱款共计1.8万余元。近日,被告人江英(化名)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家住市区的单身老太江英,以找对象的名义,分别虚构姓名“吴仙英”、“吴小芳”、“吴秀芳”,以谈朋友、购买黄金饰品及为母亲治病为由,先后骗得钟某、胡某等4名男性老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2008年11月3日,江英被被害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1.8万余元,数额较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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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富心振) 年近7旬的单身老太,以谈朋友、欲购买黄金饰品等为名,骗得4个男性老人钱款共计1.8万余元。近日,被告人江英(化名)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家住市区的单身老太江英,以找对象的名义,分别虚构姓名“吴仙英”、“吴小芳”、“吴秀芳”,以谈朋友、购买黄金饰品及为母亲治病为由,先后骗得钟某、胡某等4名男性老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2008年11月3日,江英被被害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1.8万余元,数额较大,依法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