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4: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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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黄宪伟  闫玉红) 身为保安只因求爱受挫便产生报复之念,写下遗书后竟从北京行程千里来到河南省安阳县,意图持刀杀害前女友。4月28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杀人(未遂)案,被告人刘雁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现年20岁的被告人刘雁云,系河北省张北县农民,曾在北京某公司当保安。2008年初,刘雁云认识了在北京打零工的安阳县籍女孩小王(未成年),随后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同年10月底,因回老家办事的小王拒绝继续与其谈恋爱,被告人刘雁云产生报复之念,并在北京写下遗书后,踏上了到安阳的火车。
  11月2日下午,被告人刘雁云到安阳后,专门购买了作案工具,并于当日夜里到小王家中要求复合,然而再次遭小王拒绝。11月3日23时许,被告人刘雁云携菜刀翻墙进入小王家中企图杀害小王,被小王家人发现,在搏斗中刘雁云用菜刀将小王及其母亲、奶奶三人砍伤。经鉴定,小王及其奶奶均属轻伤,其母亲属轻微伤。次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雁云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雁云使用暴力手段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但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念其认罪态度较好,又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刘雁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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