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5: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7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王文波) “这份工作对我太重要了,我们一家人都靠我的这份工作生活。”因为怕被辞退而持刀将领班扎死的女员工王娜在法庭上一边哭诉一边说出自己当时的想法。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员工与领班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今年30岁的被告人王娜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曾是北京鲜果乐园旅游观光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临时工服务员。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8年12月1日晚上23时许,王娜在其打工的昌平区十三陵镇泰陵园村北京鲜果乐园旅游观光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职工宿舍内,因工作上的琐事与餐厅的领班石某发生争执,后王娜持尖刀刺扎石某的胸部,28岁的石某被同事送到医院后死亡。王娜作案后逃离现场,于次日被查获归案。
  今天上午,被害人石某的母亲、弟弟等家人作为刑事附带民原告人出庭参加诉讼。身体矮小的王娜被带进法庭后,一直不停地擦眼泪。在回答公诉人及法官的提问时,几度泣不成声。据王娜说,她于2008年11月22日经人介绍来到昌平区的这家旅游公司当服务员,石某是他们的领班,开始对她挺好的,后来因为她在上班时间抽烟,石某就有不让她干下去的想法,这引起了王娜不满。案发当天晚上,王娜在同事面前流露出要教训石某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于是从同事处找来了一把尖刀插在了自己靴子里。听到下班后的石某经过女生宿舍,王娜就把他叫进来,两人很快就争执起来,当着同事们的面,王娜把刀扎进了石某的胸口。当同事们将石某送到医院时,发现他早已死亡了。谈到事发原因,王娜再三说她出来找到这份工作不容易,太想保住工作,因为家里很贫穷,都指着她养活。“我当时高度紧张,本来没想能扎死他,我们之间其实没有什么矛盾,就是怕丢了工作才想吓唬他一下的。”据王娜的同事证实,案发后王娜就逃离了现场,而王娜自己则说她是去借钱了,准备给石某治病用。
  检察机关认为:王娜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