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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董妍) 冯某自称是房屋中介公司法人,利用自己对此行业的了解,虚构借款收房事实,以短期归还本金及高额利息为由诈骗同行公司及个人等160万余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起诈骗案。 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间,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收购房产的事实,谎称短期归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在石景山区八角建设银行等处骗取被害人张某等19人及庆丰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计人民币160万余元。 据冯某供述,2007年11月开始,其以虚构收购宣武区恒昌花园小区某号房子为名,向房屋中介公司及个人借钱,以承诺短期内即可归还本金及高达10-15% 的利息为由,先后共骗取本金160多万元,加之利息共200多万元。据其供述,由于被害人大多是从事房地产中介的公司及个人,出于对本行业的了解对其编造的理由及获利情况容易产生信任,加之提供了房产及办理假的汽车驾驶证作为抵押,因此使得自己在短期内成功获得如此巨款。在此期间,冯某利用借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偿还了近五十万元,但其余钱款都被其消费挥霍。为躲避还债,冯某曾躲到内蒙和天津,后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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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董妍) 冯某自称是房屋中介公司法人,利用自己对此行业的了解,虚构借款收房事实,以短期归还本金及高额利息为由诈骗同行公司及个人等160万余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起诈骗案。
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间,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收购房产的事实,谎称短期归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在石景山区八角建设银行等处骗取被害人张某等19人及庆丰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计人民币160万余元。
据冯某供述,2007年11月开始,其以虚构收购宣武区恒昌花园小区某号房子为名,向房屋中介公司及个人借钱,以承诺短期内即可归还本金及高达10-15% 的利息为由,先后共骗取本金160多万元,加之利息共200多万元。据其供述,由于被害人大多是从事房地产中介的公司及个人,出于对本行业的了解对其编造的理由及获利情况容易产生信任,加之提供了房产及办理假的汽车驾驶证作为抵押,因此使得自己在短期内成功获得如此巨款。在此期间,冯某利用借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偿还了近五十万元,但其余钱款都被其消费挥霍。为躲避还债,冯某曾躲到内蒙和天津,后被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