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1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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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杨羽) 因酒后帮兄出气,将他人打成重伤。日前,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沅明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年初,家住四川纳溪的沅明贵到朋友家玩耍,午饭后在回家路上发现其兄沅明安正与田某发生争吵,并相互抓扯。由于中午喝了点酒,借着酒兴胆子也特大,加上平时与田某也素有矛盾,很是恼火,看见旁边有一根木棒,想也不多想捡起木棒便狠狠向田某头部击去,当场便将田某击昏过去。后田某迅速被人送往医院,待沅明贵酒醒过来后悔不已。田某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四川纳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沅明贵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因被告人沅明贵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求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故作出以上判决。
  案后被告人沅明贵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说道“以后再也不喝酒误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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