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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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合肥庐阳区法院对本市首例因爱心募捐款引起的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患病去世女孩父母的诉讼请求,认为剩余募捐款55472.8元的所有权归属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同时,该法院为此事向目前保管该笔募捐款的庐阳区教育局团委发出一封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认为,由合肥市虹桥小学交给庐阳区教育局团委的剩余募捐款,其归属不属于已去世受捐者的家人,也不属于虹桥小学或区教育局。为尊重捐款者的意愿及不伤害捐款者的感情,建议将捐赠余款转交慈善或公益事业机构,用于发展相同目的的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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