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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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梅克寒 马正山) 自己开的排档来客人后不忙生意仍与朋友一起吃酒,父亲看不过去忍不住唠叨几句,不料儿子抄起“家伙”就与父亲对打,双方伤后不约走进同一家诊所疗伤,余恨未消的儿子乘其不备举刀再次砍向父亲。3月26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玉龙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玉龙系全椒县人,2008年在该县十字镇开发区内以自己的名字为名经营了一家“玉龙排档”店。为照应儿子的生意,张玉龙的母亲经常在店内帮忙。因嫌母亲时常唠叨,张玉龙于2008年8月初让母亲回家。2008年8月7日晚6时许,住在离儿子排档店不远处的父亲张某某酒后来到店内帮忙。张某某见有客人前来吃饭,儿子不顾生意仍与朋友等人喝酒,加之几天前儿子将其母撵回家心中不快,便开始责怪张玉龙,双方遂发生争吵、撕打。此时,张玉龙的妻子与其两名朋友见状前来劝架,被在排档店内的张玉龙的表兄沈某劝阻。后被告人张玉龙从厨房操起一把菜刀,来到排档大厅,与刚才追赶他正停留在此的张某某和表兄沈某相遇,张玉龙举起菜刀往表兄沈某背部腋窝处砍一刀。其父张某某见状拿起板凳和张玉龙对打,张某某的右胸部被砍伤,张玉龙的头部被打破。张玉龙见打不过父亲,扔下菜刀跑出排档,到附近的一家诊所包扎头部伤口。不料在诊所内,张玉龙见父亲也在,害怕再次被打,就往诊所后院走。当其在诊所后院看见窗台上有把镰刀时,遂产生报复之念,拿起镰刀转身返回诊所,朝躺在床上的张某某右胸部猛砍一刀,便转身跑到门外。
  公安机关接警后,在案发现场将被告人张玉龙抓获。被害人张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右胸部单刃锐器伤致右肺损伤、肺萎缩、胸腔大量积血,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其表兄沈某右背部腋窝后方有一4.5厘米创口,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玉龙因家庭锁事不服父亲管教,与其父争吵撕打,后乘其不备,持凶器故意非法剥夺其父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玉龙在张某某毫无防范的情况下,用镰刀对其要害部位右胸部猛砍一刀,且在砍过后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来避免死亡后果的发生,主观上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属间接故意杀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玉龙在行凶后,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家人也对其行为给予谅解,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父子关系,平时并无较大矛盾,张玉龙为琐事一时冲动将父亲杀死,归案后认罪悔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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