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8:2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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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金研) 3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司智洪采访中被撞致死一案,检察机关认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司智洪的家属提出59万元的赔偿要求,法庭未当庭宣判。
  2008年11月27日22时20分,邹理博驾驶轿车沿中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州大道农业路立交桥南上桥口附近时,撞上了正在路中间采访一起交通事故的司智洪,司智洪被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认定,邹理博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司智洪的妻子、儿子及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邹理博和肇事车主郑州人和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59万余元。
  由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分歧较大,当庭调解不成功。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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