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8:2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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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首例专利侵权案在市专利管理处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我市庐江县一专利权人研制的“水田轧滚耙”1998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这一专利产品由于技术可靠、经济实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该专利产品投入市场不久,就受到他人仿制。专利权人于2004年初来到市专利管理处请求保护其专利权。市专利管理处及时受理并派出执法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直接向被诉侵权的企业负责人宣传专利法律法规,指出其侵权行为,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请求人表示以前不知道什么是专利从而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今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再生产侵权产品或者向专利权人缴纳许可费后再生产。专利权人也表示满意。目前该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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