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8:4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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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郅四清  赵敏妍) 为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夫妻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寻回离家出走的妻子,丈夫又外出打工一直未回,最后两人不得不法庭相见。日前,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此离婚案件。
  李某系河北涞水县人,高大英俊,家中兄弟三人,生活比较困难。1998年10月,经其姑母介绍,李某和邻县姑娘阿艳相识、相恋。1999年1月25日,双方登记结婚,李某到女家落户生活。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相敬如宾。
  2000年5月20日,阿艳生下一健壮、漂亮的女婴,夫妻二人非常高兴。等孩子过完满月,该上户口了,夫妻为孩子的姓氏问题产生矛盾,经过几次吵、打,再加上亲友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女儿随了母姓。但自此,夫妻之间隔上了一层无形的障碍。
  2003年1月,李某、阿艳二人商量申请办理二胎准生证。涉及二胎姓氏问题时,双方再次产生纠纷。李某坚持认为,第一胎已经随了母姓,第二胎要随父姓。可阿艳认为,李某是男到女家,孩子就应随母姓。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逐渐升级,致使阿艳离家出走。阿艳的父亲和李某四处寻找,并在涞水、高碑店、北京等地登出寻人启示,为此花了不少钱。找回阿艳后,夫妻二人已是形同陌路,再也无话可说了。2004年正月,李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到妻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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