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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试人员在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内发表异议的说明
2014-4-8 06:06:27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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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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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法网经授权开设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下简称异议专区)。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第85号公告,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异议专区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
根据主管机构的工作要求,应试人员在“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发表异议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应试人员可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登录发表异议,也可选择匿名提交异议。
2、异议专区按照司法考试四个试卷(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收集异议,每个试卷内的试题按照题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请应试人员在各个试卷区内找到有异议的试题的链接,打开并提交相关异议。
3、应试人员在提交异议时,请说明异议理由;如果与已经发布的异议的观点理由重合,则不需要重复发布。
4、在提交异议时,请不要使用HTML代码,系统不支持此项功能。
5、为了保证异议的顺利提交,请不要进行连续刷新页面的操作。
6、为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异议专区内容需先审核后发布,因此可能会产生一定延迟,请各位谅解。
7、异议专区开放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9月28日。
祝各位考生考试取得好成绩!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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