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9: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9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宛荣鑫  李媛) 51岁王钧锐因邻里琐事持刀杀人一死一伤。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起故意伤害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13日14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某小区楼道内,王钧锐因对租住该楼的缪女士养犬及放置垃圾不满,而与缪等人发生口角并互殴。王遂返回其住所内取刀,后撞击缪等人所在的住房未果,遂持尖刀向停留在5层楼道内与缪同屋的卢某(女,殁年23岁)腹部猛刺1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王钧锐又在3层楼道内持刀向缪同屋的丁某(女,25岁)面部、胸腹部等部位猛刺数刀造成重伤。作案后王钧锐于2008年4月14日向呼家楼派出所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钧锐无视国家法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