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9: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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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黄兆峰 孔祥春) 没有得到相应的积分回报,移动用户郭某将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移动兑现承诺,承担工商查询、误工、交通、公证等费用。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服务合同纠纷。
  郭某诉称,他于2004年12月21日在www.bmcc.com.cn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用5000积分成功申请换取100元面值北京邮政报刊专用卡一张,根据网上的格式合同,申请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客户经理主动联系客户,提供邮寄上门服。郭某在该网站多次查询回报结果,均显示5000积分已扣除,回报为100元面值北京邮政报刊专用卡,处理结果:回报请求成功。但后来,郭某一直没收到北京邮政报刊专用卡,且通过1860联系也没有结果。郭某认为,被告的违约已影响自己用北京邮政报刊专用卡订阅2005年报刊。
  本案在审理中,原、被告达成协议,移动公司自愿以预存291元手机话费的形式折抵赔偿郭某诉讼费、工商信息费、交通费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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