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5-8-10 10:47:26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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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天的爆炸性新闻中,先后出现了两条与法律界有关的事儿。一则是新华社报道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一则是中纪委通报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违纪被调查》。

两则新闻一前一后甫一曝出,便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排山倒海般的议论。一如以前许多类似事件一样,围绕着两起新闻内容,可以说一时间站在正反两个方面怎么评论的都有。
认真梳理了一下有关评论文章,笔者发现,在对公安部摧毁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涉嫌滋事扰序类犯罪事件的看法上,很多人大多是从反对和力挺“死磕派”律师的角度进行评论的。在对中纪委查处的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一事的看法上,则几乎是一边倒地批评和痛斥奚大法官的滥权和枉法。
两者一相对比,就能看出,违法的“死磕派”律师似乎要比滥权枉法的法官,无论是在“出身”还是“名声”上都要好上许多。
在这里,不想不痛不痒地跟风就死磕律师的对与错,好与坏再说些什么,也不想随大流地再对法官群体中的腐败行为一阵炮轰。倒是突发奇想,脑子里闪出这样一个问题:奚晓明大法官审理案件时碰到过“死磕派”律师吗?
顺着这个问题思考开来,虽然不知道奚大法官都办理过什么案件,但还是较为肯定地猜测认为,奚晓明在审判工作中大体上是不会遇见“死磕”律师的。之所以这样认为,原因是:第一,奚晓明所处的地位让想“死磕”的律师不敢“死磕”;第二,抵不住诱惑的奚晓明和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死磕”律师很容易达成默契。
然而,联想到基层审判工作时,则会不由得不感慨,基层司法人员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奚晓明般的环境和幸运。或许正是因为基层司法官缺少地位上的尊崇,缺少独立办案的环境,所以才会被“死磕”律师动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羞辱”;或许正是因为基层一些司法人员,没有奚晓明娴熟的勾兑技巧,才会被“死磕”者揪住不放而尴尬连连。
思考到这里,自己又想到法官的楷模宋鱼水,想到英年早逝的上海高法副院长邹碧华,想到那些把坚守正义和职业道德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爱岗敬业、谦虚崇法,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法官群体,他们一定会让无理的“死磕”者望而却步,也正是这些人无私与无畏的坚守,才使得司法的大厦一直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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