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0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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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间,4家公司各类往来款项多达3.5亿元,因债务关系难以理清闹上法院。昨日,这起纷繁复杂的在我省高院一审审结,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书长达163页,字数近10万字,其篇幅之巨创下了我省之最。
  据了解,原告武汉中恒消费电子有限公司从1998年开始与此案的第三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电视机配件买卖和加工承揽等经济往来,不久,被告武汉厦华中恒电子有限公司、原告武汉中南厦华销售有限公司也先后参与其中。
  直至2000年6月,4公司间的各类往来款累计达3.5亿元,相互间存在着大量未付款项。2002年,4公司闹上法庭;2004年初,过于复杂的案件使得省高院提审此案。
  昨日,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第三人支付两原告欠款170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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