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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宛荣鑫 李媛) 28岁的赵毅以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为诱饵,诈骗资金851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起涉嫌诈骗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间,赵毅伙同刘霏(另案处理)以北京汇盈房世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名义,采取虚构能为事主办理翠城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手段,以支付订金、手续费等为由,骗取王洪涛等47名事主人民币851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毅无视国法,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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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宛荣鑫 李媛) 28岁的赵毅以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为诱饵,诈骗资金851万余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起涉嫌诈骗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间,赵毅伙同刘霏(另案处理)以北京汇盈房世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名义,采取虚构能为事主办理翠城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手段,以支付订金、手续费等为由,骗取王洪涛等47名事主人民币851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毅无视国法,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