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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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梁雪)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一咖啡厅经理刘海良,酒吧经营者陈奇、陈强、姜楠和张帅、陈艳伟、李昂等因容留外籍人员吸毒,分别被提起公诉。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七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至5000不等罚金。
  2007年至2008年4月间,刘海良,陈奇、陈强、姜楠及张帅、陈艳伟、李昂等分别在各自经营的咖啡厅、酒吧内,多次容留多名外籍人员吸食大麻类等毒品。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刘海良,陈奇、陈强、姜楠及张帅、陈艳伟、李昂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为牟取非法利益,放任多人在其经营或管理的酒吧或咖啡厅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应依法惩处。且张帅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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