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2:1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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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新建) 在进行手术过程中主诊医生外出接打手机,并将治疗仪器交由护士操作,结果造成患者孙女士的食道被撕裂。为此,孙女士将医院告上法院。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徐州市某医院赔偿孙女士5万元。
  2004年2月9日,孙女士因吞咽不畅,来到徐州市某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为轻度贲门失驰症,需住院治疗。2月12日,医生为她进行了球囊扩张治疗。在手术过程中,医生的手机铃声响了,医生随即将仪器交给护士,出去接听电话。医生出去后,护士手持胃镜,将打气囊交给另外一人操作,继续进行扩张手术。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手术医生仍未回来,孙女士感到害怕,要求停止手术。护士只好将手术医生叫了回来。医生回来后,不仅没有安慰孙女士,反而呵斥了孙女士几句,并坚持要继续实施扩张术。孙女士本以为手术医生会亲自操作仪器,但这位医生的眼睛却仍然盯着手中的手机,又向门外走去。治疗仪器仍由护士操作,一直到治疗结束。
  术后孙女士感到左肩剧痛,开始大口吐血。她的丈夫找来医生,医生为她打了止疼针,并拍了胸片和腹片。检查后医生告诉她丈夫没事,这是正常现象。2月13日孙女士开始发烧,医生仍然说是正常的,是术后热。当孙女士的体温升到了39.8度时,那位手术医生仍然自信的说,扩张治疗和发烧根本不搭界,没有任何关系,只能是其他原因,可能是病人感冒了。在孙女士丈夫的强烈要求下,医生才在16日为孙女士抽血做了化验,化验的结果是感染。17日中午,医院又为孙女士拍了胸片、上消化道照影和B超检查,检查发现孙女士的食道被手术撕裂造成穿孔,并已漏入食物引起纵隔障炎伴胸腔浓肿合并感染肺炎。
  17日下午医院将孙女士转入胸外科治疗。胸外科医生告诉孙女士食道穿孔以后,不能有任何饮水和进食,肌体需要的水和营养只能通过静脉滴入。根据治疗的需要,胸外科医生又为孙女士进行了空肠造瘘术,从小腹部插入一根橡胶管,通过这根橡胶管将流汁食物打入小肠中。医生还在孙女士的背部下了一根引流管,每天从这根管子打进药水,引出体内的脓液。孙女士就这样忍受着痛苦,度日如年。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孙女士的食道穿孔总算愈合了,但她的贲门失驰症却没有治好。2004年5月10日,孙女士一纸诉状将徐州市某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21646.74元,赔偿各项损失11218.04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0元。
  被告医院辩称,手术前医生已经向病人和家属介绍了手术意义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如出血、穿孔、感染、休克等,病人本人同意并签了字。对于贲门失驰症的治疗,目前一般首选胃镜下气囊或水囊扩张治疗。贲门失驰症的气囊扩张治疗要求达到食道下端括约肌的肌层撕裂,因此所有的手术病人术中、术后均有不同程度的疼痛,且易出现出血、穿孔。病人出现穿孔以后,医院及时将病人转入胸外科进行治疗。经治疗后,病人病情稳定,恢复良好,已于4月20日痊愈出院。由于没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所以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泉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徐州市医学会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徐州市医学会认为,诊断明确,有球囊扩张术的指征,术式选择得当,术后发生食管下段瘘。术中主诊医师在手术操作过程中脱离岗位,未能全程指导护士操作,是造成患者食管下段穿孔的因素之一。术后怀疑食道穿孔,除拍胸片外,未及时进一步行相关检查给予确诊并未禁食。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学会同时建议孙女士进一步治疗贲门失驰症。
  鉴定结果出来后,经法庭调解,被告医院与孙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愿意一次性赔偿孙女士5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目前,医院已经将赔款支付给了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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