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2: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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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谎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所有的人都在编织这个谎言。今年35岁的赵女士正在和丈夫打离婚官司,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昔日笑容可掬的公公此时会起诉分家析产要求分割小夫妻俩的住房,站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夫家天罗地网般的“默契陈述”让赵女士欲哭无泪!
  赵女士原有一个幸福的家,丈夫陆先生和她都是事业心极强的人,经过几年的努力,夫妻俩稳稳地坐在高级写字楼里,一套舒适怡人的住房里充满了孩子的欢笑,公婆也被接到上海安度晚年。可惜事业上的成功却疏忽了感情的经营,2003年4月,陆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强的赵女士一口答应了离婚的请求,但双方在谈及共同居住的浦东南路房屋分割问题上却“触礁”了,谁也不愿意放弃房屋的产权。此时,赵女士的公公陆老先生出场了。作为原告,陆老先生将儿、媳、孙一口气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浦东南路的房屋有他40%的份额。
  “这是我银行划帐的凭证,”陆老先生拿着房款划入开发商帐号的单据复印件说。根据他的陈述,2000年4月,儿子一家与他共同向房产商签订了浦东南路房屋的买卖合同,房屋总价为人民币43万元,随即他将自己在银行的存款19.5万元直接作为出资款扣划到开发商的帐号上,剩余的房款以儿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房屋交付后,儿子一家入住,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则写明为他、儿、媳、孙共有。现儿子与儿媳在诉讼离婚,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陆老先生请求法院按照出资比例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份额。
  听到原告的陈述,作为被告之一的陆先生对自己父亲的主张一百个承认,而赵女士则被公公的诉称气得百口莫辩。当初因为夫妻工作很忙,房款的缴付以及很多装修问题就都委托公公办理,为了交款方便,他们特地将14.6万元汇到公公处,公公独自出资6.9万元,然后由公公统一划帐支付房款,现在自己的多年积蓄怎么全成了“公公的出资”?更让赵女士无奈的是,产权证颁发后,虽然她曾经对将公公的名字写到产权证上有点想法,但鉴于公婆经常在生活上照顾他们,与自己的关系也相当好,反正都是一家人,也就不计较了,现在可好,公公明摆着来“抢”房子了。对簿公堂之上,赵女士急中生智地找出了公公当时为了办理房屋缴款时亲笔记录的现金流水帐。
  一本出其不意的流水帐,顿时让陆老先生父子俩的陈述漏洞百出。从流水帐来看,陆老先生的银行存款中明确记录了儿子儿媳钱款的转存情况,并详细罗列了这些钱款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根据计算,儿子一家出资的金额应为14.6万元,这与被告赵女士的陈述正好一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认为自己出资19.5万元,而被告赵女士对此予以否认,被告陆先生虽对原告的陈述无异议,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印证,鉴于其与赵女士正处于离婚诉讼之中,其与原告又有特殊的父子关系,故对原告的出资陈述法院难以采信。赵女士提供的流水帐系未发生诉讼之前由原告陆老先生亲笔记录,有一定的客观真实性,法院对此予以确认,据此,法院认定首期房款中赵女士夫妻俩出资14.6万元,陆老先生出资6.9万元。根据原告的出资金额占房款总价的比例。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判决陆老先生对浦东南路房屋享有六分之一的产权。
   从40%降到六分之一,赵女士拿着判决书感叹不已,幸好自己保存了流水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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