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3:0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1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兰平) 10月28日,轰动全国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5·29”天然气爆炸案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宣判。
法院判决泸州市天然气公司赔偿原告王进秋等10余人人民币44万余元,其中31万元为爆炸事故5名遇难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被告利大运输公司、江义勇不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泸州市天然气公司是否上诉,还不得而知。
该爆炸案的刑事部分已于9月30日审结,责任人杜保具、长史胜军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