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3: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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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胡苑玮) 曾召礼以中标工程为诱饵诈骗工程前期运作费。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召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追缴犯罪所得赃款101.3万元。
  被告人曾召礼是重庆市涪陵区人。1990年10月曾召礼曾因犯贪污罪被原涪陵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6年11月下旬至2007年11月初,曾召礼为还高利贷,以中标后合伙做李渡监狱工程为诱饵,采用借工程前期运作费的欺骗手段,骗得曾先生等4人人民币101.3万元。曾召礼知道诈骗行为将败露后逃离涪陵。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召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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